第1章(1 / 1)

《爱的漩涡》

作者:伊恩·弗莱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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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暴风骤雨

我逃出来了。从英国灰蒙蒙的冬天里,从使自己意乱情迷的少女时代里,以及伦敦家中的一点家具和旧衣服堆里逃出来了。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,走出了以前那个古板、散漫和狭窄闭锁的世界,进入一个新的天地。我常认为自己很有能耐,不过如果一直停留在原地,不改换环境的话,就会象关在笼子里、脚蹬轮子的小家鼠一样,永远找不到出路。说真的,我除了没有犯法以外,简直是被一切东西纠缠着,所以我一定要不顾一切地从这些烦恼中逃出来。

我不停地走着,似乎已经绕了半个地球。从遥远的英国伦敦,来到了美国纽约州北部。这是个布满了巨型山脉、湖泊和森林的地方,叫作亚迪朗代克山岳地带,我现在就在这里,一个名叫托里米·班兹·毛达·柯特的地方,离美国观光区乔治湖有十英里远。我从伦敦逃出来的时候是九月一日,现在已经是十月十三日了,又是一个星期五。那时候,肮脏的马路旁种的枫树还绿油油的。但是,进入加拿大后,放眼望去,满山遍野的松树中夹杂着一些枫树。火红的枫叶,就象炮弹爆炸时那刺眼的红光,直逼得你喘不过气来。

季节变化了,而我自己也有了显著的改变。比如我的皮肤。在伦敦时,因为生活没什么规律,我的脸总好象洗不干净似的,黯淡无光。而现在,因为适度的运动和充分的睡眠,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,精神焕发。整个人已脱胎换骨。在英国时,因为要扮做淑女,在每次的交际应酬中,我都不得不涂脂抹粉,打扮得花枝招展的。比起那时来,魁北克时期的我,真是太令人怀念了。

当时我娇艳得象一颗漂亮的樱桃,性格活泼开朗。脸上自然流露出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,不需任何人工的修饰。口红、指甲油等化妆品和我没关系。

我的皮肤白里透红,柔软细腻,有如婴儿一般。我周围充满了羡慕的眼光。

生命,是由满足和幸福堆砌而成的。镜子对别人来说,是顾影自怜的玻璃,对我而言,却是多余的了。我并不是自命清高,只是不愿把自己的脸当作调色板,涂抹得红红绿绿罢了。过去五年的封闭生活,使我憎恨、懊恼。目前的情况,虽然不是最佳,但比起那个时期,我已经十分满足了。

前面五十英里远的地方,是纽约州的首都阿尔巴尼。那里教堂的大钟正好敲打了六下,指向六点。刚才气象报告说,有强台风由北向南移动,可能在下午八时登陆,阿尔巴尼将受到影响。我早已经过大风大浪,即使台风来势汹汹,我也并不在乎。我唯一担心的是那条二级国道。因为我从这里到二级国道旁的乔治湖,路上荒无人烟。风一吹,路边的松林一定会被吹得“沙沙”作响,又加上隆隆的雷鸣和闪电,一定十分恐怖。不过,我并不十分害怕,因为比起过去,我已经十分安全了。而且我喜欢单独一个人活动。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:“当你习惯以后,寂寞会变成恋人,孤独会变成不可多得的朋友。”这句话到底是谁写的,我记不清了,反正这种情况我幼年时经常碰到。那时的我似乎天生有一种反叛情绪,瞧不起那些循规蹈距的孩子。

和别人合不来,也很少交际,独行侠似的独来独往。现在,每当想起我的童年,我就忍不住甩头想甩开它。虽然如此,我仍然认为:人各有志,各有各的生活方式,不必强求。一般说来,画家、作家、音乐家之流,都有潜藏的孤独癖,甚至政治家、军事家、将军等也不例外。当然,其他的人,诸如罪犯、狂人等也不例外。特别是那些声势显赫的名人,他们的心往往充满孤独。

当然这并不是好现象。人活在世界上,就必须为社会出力,即使再微薄,也该相互关怀、勉励。现在我以孤独为喜的心绪应该是落伍了。五年来,我常觉得自己象浮萍一样无依无靠。特别是黄昏时分,我总是怀着落漠的心情,在宽阔的平台上眺望夕阳。

我生平最讨厌的植物就是松树。它总是阴暗而缺少变化,既不能躲雨,又不能爬不上去,树干总是黑漆漆的,使人难受。当松树密密麻麻种在一起时,乌鸦鸦的一片,好象充满了敌意。但是我喜欢它那清新的气味。洗澡时,我喜欢在水面洒些松叶,以使身上充满那种淡淡的香味。不过这亚迪朗代克山丘地成群成堆的松林,确实使我感到压迫。连山谷中那不过一码长的小地方,也密密麻麻的长满了松树,甚至连山完露出一脸神经质的笑容,然后策动马缰,调转车头,把车子赶上了马路。他们的侧面看起来有点干巴巴的,让人生出些同情。呵,这对夫妇的外貌,真象某篇小说所描绘的一样。

到底是哪一本小说,我一时却想不起来了。说起来他们虽然有点飞扬跋扈、阴阳怪气,但总算还没做出什么坏事,不过我还是希望今后能跟更高尚一点的人交往。

我茫然地望着奔驰的马车逐渐消失在远方的马路上,脑子里浮动着的是和他们相处时的情景。然后我抬起头来仰望北方的天空。今天天气晴朗。这种天气,当地人称作“十月半的瑞士晴天”。我注意到天空中有丝丝浮云,在夕阳的照射下,好象一些竖立起来的头发。它们逐渐变成带桃红色的黑影,挂在高高的天空中。一会儿,起风了。风在树梢上发出了“籁籁”的响声。

马路伸向远处,和湖泊连接在一起。看守湖泊的警卫已经离开了。他站岗的地方,有一盏黄色的路灯。风吹在路灯上,引起灯兴不停地晃动。一阵风迎面向我吹来。我听到风中夹着细碎的金属撞击声。虽然声音不大,可是足够令我毛骨悚然了。平静的湖面受到风的吹袭,起了层层小波浪,拍打在湖畔的石堤上。旅馆后面和马路的那头,似乎站了几个站岗的士兵,但仔细一瞧,原来只不过是些树木而已。正当我仔细研究周围景物的时候,忽然想上洗手间,不由得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。接着我又回忆到我孩提时候的事情。往事象开了闸的洪水般从脑中渲泄出来,一发不可收拾。那时候,我总喜欢和别的小朋友在黑漆漆的晚上玩捉迷藏的游戏。我最喜欢躲的地方就是楼梯脚的柜子里。一边躲,一边把耳朵竖得老高,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,倾听下楼梯的脚步声。声音越近,心也“砰、砰、砰、砰”跳得越厉害,好象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,脚也站得僵硬了。如果站的地方门没关好,正好露出一点光线,被其他的伙伴发现的话,他会一头栽进来说:“嘘,让我跟你作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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